导读
为加强城市桥下空间管理,推动城市桥下空间合理有效利用,提升城市桥下空间功能品质和综合价值,近日,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《江苏省城市桥下空间利用导则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并印发。
本文字数:1189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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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《江苏省城市桥下空间利用导则》,为全省桥下空间的规划、设计、建设与管理提供指导。
《导则》适用于江苏省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的桥下空间,特别是周边缺乏公共服务设施、公共活动场所、交通市政场站,且环境条件较为良好的桥下空间。
《导则》明确,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节约土地资源,科学规划、集约利用桥下空间,合理配置各类设施,实现功能互补与协同,满足多样化城市功能需求,提升桥下空间利用效率。
各地应结合城市桥梁基础资料以及实地调查情况,对城市桥下空间进行全面摸排,摸清现状底数基数,从安全性、空间潜力、社会需求等多个维度,对桥下空间利用的功能定位进行评估,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桥下空间利用,在保障桥梁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激活城市灰色空间价值。可选择典型区域开展不同类型的桥下空间建设试点,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后再全面推进。比如,桥下空间利用可开展停车设施、公交场站、体育场地、市政环卫设施、公园休闲、绿化景观、商业利用等探索。
以桥下空间商业利用为例,《导则》提出,桥下空间商业利用不仅能够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,还能实现城市功能和商业活动的双向赋能。桥下空间主要的商业类型有主题咖啡屋、零售商店、复合书店、餐饮美食、手工集合店、艺术展览、商业市集等。
为减少桥面交通环境对桥下商业的干扰,《导则》提出,桥上可以使用隔音板、微颗粒吸附装置,将噪音和污染大部分消纳在桥面上。同时在桥下空间顶部留足够的缓冲地带,采用软性材料让震动慢慢减弱,尽可能削弱对桥下活动的震动干扰。桥下宜种植隔污减噪的植物,有效降低交通噪声,减少污染物对商业空间的影响。
《导则》明确桥下空间禁入清单,禁止以下行为:危险物品相关活动。禁止设立用于生产、储存、销售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、设施,或停(堆)放、装(卸)载危险物品。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;使用燃气或明火作业。禁止从事使用燃气、明火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桥梁安全的生产、生活行为;损害桥梁设施和附属设施。严禁擅自拆改、损坏城市桥梁附属设施设备,包括交通安全设施、照明系统、通讯设备、监控装置、收费设备、供电系统、防护设施以及排水管道等。禁止任何妨碍桥梁设施检查、养护及维修的行为;非法搭建和开挖。禁止非法搭建、开挖、堆倒、涂贴的行为;其他法律、法规禁止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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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新华社、江苏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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